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(Per-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,英文縮寫:PFAS)是一組人造化學物質,包括全氟辛酸(PFOA),全氟辛烷磺酸鹽(PFOS),全氟壬酸(PFNA),全氟己烷磺酸(PFHxS)等。自1940年代以來,PFAS已在全球各行各業制造和使用。某些PFAS(例如PFOA和PFOS,PFNA和PFHxS)不會在環境或人體中分解,并且會長期殘留在環境中,通過食物鏈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。這種有害物質有致癌風險,還會干擾內分泌系統,影響胎兒發育。
2月24日,歐洲食品安全局 (EFSA)起草了關于食品供應鏈上PFAS影響的意見,確定了影響最嚴重的人群為嬰幼兒及兒童,最為影響的4種食物為:飲用水,魚類,水果和雞蛋及其衍生產品。2018年EFSA認為膽固醇的升高與PFAS有直接聯系,但現在受到質疑,認為會影響免疫系統對疫苗接種的反應。該草案公共征詢將持續到2020年4月20日。
3月5日,美國環保總局(EPA)發布了一項法規,禁止進口表面涂層含PFAS化學品的產品。EPA負責人Andrew Wheeler表示:“今天的行動將填補一個漏洞,該漏洞目前允許新的產品使用PFAS,其中包括某些PFAS化學品作為在美國已經淘汰的表面涂層的一部分,然后再進口到我們的國家。”EPA將審查產品用途,并確定是否有必要將可能包含這些PFAS作為表面涂層一部分的產品(如家具,汽車零件,電子產品和家用電器)進口到美國,否則它將禁止將其進口到美國。2019年初,EPA就提出了PFAS行動計劃,這是首個應對PFAS等挑戰的多媒體,多計劃,國家研究,管理和風險溝通計劃。
全球已有不少國家出臺了相應的法規約束全氟化合物
瑞典在2005年向世界貿易安排通報了有關約束提案;2013年6月28日,挪威環保局宣布了消費品中PFOA及其鹽類和酯類的國家禁令,且依此修訂了《挪威商品法》,并于2014年正式收效;加拿大出臺了《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和其他有關化合物法規》,防止大家因為應用和排放PFOS及其鹽類商品而對環境形成損害。
2014年,歐盟對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(POPs)法規(EC) No 850/2004 附錄IV和V進行了修訂,設定了全氟辛烷磺酸(PFOS)及其衍生物的最低濃度限值為50mg/kg。2017年6月14日,歐盟正式將全氟辛酸(PFOA) 新增為第68項REACH法規限制物質,并且明確了該物質的限制內容。2020年7月4日之后,除豁免情況以外,當PFOA及其鹽類含量≥25ppm,PFOA相關物質單項或者總含量≥1000ppm時,則不得生產或投放市場。
除了以上這些法規,全氟化物在食物接觸性法規中也有管控:歐盟的食品接觸性法規(EC) No 1935/2004 、德國LFGB(LMBG)和聯邦危險評價協會BfR制定的指引法令BfR section LI、法國French DGCCRF 2004-64以及英國聯邦UK SI898:2005,美國FDA等都對PFOS和PFOA做出了管控。